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细则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0-10-27浏览次数:

    为加强本院学科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学校研究生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订本评审细则。

一、参评范围及资格

(一)我校正式录取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休学、退学、延期毕业的研究生,档案未调入学校的研究生不能参评研究生奖学金,并且不计入参评人数。

(二)参加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研究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思想品德优良;

2.学习勤奋,所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

3.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开拓创新,取得一定成绩;

4.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5.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6.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和注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1.受到国家和学校行政处分的研究生;

2.经查实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

二、评定方案

(一)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方法

1.一年级研究生按照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总分排名先后顺序评定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分特等、一、二等三种类型(具体等次分类变化以学校当年规定为依据)。

2.为鼓励第一志愿报考,特、、二等奖学金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且正常录取的同学。

3.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由教授委员会初评并公示后向学校推荐经过初评确定的名单。

4.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由学生个人自愿申报、导师审核论文和成果相关信息真实性并确认签字。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学校组织评审进行终评、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发放领导小组审核的方式进行。

(二)二年级、三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方案

1.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等次及名额严格依照学校研究生处规定的办法实施。

2.二年级、三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由各单位根据研究生课程学习、创新能力、社会活动等情况来综合评分确定。课程成绩、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所占权重如表1所示:



1研究生奖学金各部分评定内容所占比例

序号

项目

二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

三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

1

课程学习

学位课平均成绩

30%


选修课平均成绩

10%

10%

2

创新能力

50%

80%

3

社会活动情况

10%

10%

合计

100%

100%

说明: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依据是研究生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成绩、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情况进行评定;第三学年奖学金评定依据是研究生第二学年的选修课程情况、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情况进行评定。

课程学习、创新能力、社会活动总得分=各环节得分×该环节所占权重

(三)奖学金各部分评定

1.课程学习考核分为学位课课程和选修课课程两部分。

2.创新能力考核主要体现对研究生科研能力的考核,包括发表科研论文、出版著作、主持或参与课题、科研获奖及专利和课外科技活动等。

3.社会活动情况是指研究生必须参加新生教育活动、学校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研究生所在单位组织各项课外活动(包括研究生学术论坛、运动会、文艺晚会和其他活动)等,另外对学院研究生干部、研究生组织等成员和其他学生为学院事务做出明显贡献,应在其社会活动加分上给予体现。

三、评审参考点量化计算办法

课程学习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方案执行创新能力的权重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方案执行,具体量化计算按以下方法进行

(一)科研论文:

①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理论版或其他权威期刊上的论文一篇计200分;以第二作者身份第一作者为自己导师且单位署名为太阳集团电子游戏发表的计100分;在其他省级党报(理论版)发表论文,视同公开发表的核心期刊学术论文,在地市级党报发表文章,视同一般性学术期刊论文。

②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CSSCI论文一篇计100分(以C刊收录检索证明为依据);以第二作者身份第一作者为自己导师且单位署名为太阳集团电子游戏发表的计40分;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等同CSSCI论文,若文章为人大复印资料摘编,分数减半,被索引的计5分;

③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一篇计40分;以第二作者身份署名发表的计8分;

④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省级学术性期刊(含各高校学报)发表论文一篇计15分;以第二作者身份署名发表的一篇计5分。在学院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中发表论文,导师第一,学生第二,计5分;导师第二,学生第一,计10分。

⑤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非学术性期刊论文一篇一律计2分,4分封顶。

⑥参加学术会议的论文收入会议论文集,属于非公开出版的国际会议文集的,一作计8分,二作计4分;国内会议一作计4分,二作计2分。公开出版的一般会议论文集且为第一作计10分,二作计4分。同一次会议,宣读、收入集子和论文获奖等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值的一项计分。

注:本款中①②③所指科研论文发表的期刊来源均以我校科技处认定的期刊名录为准。是否学术性期刊,以知网收录刊名为依据。

同一篇论文(题目相同且正文80%以上雷同)在学术期刊发表、或论文集发表、或学术会议使用,不重复计算,取其中一项最高分值计分。以上所提第二作者文章,第一作者均应为自己导师才可计分,任何人作为第二作者与非本人导师共同发表学术论文,均不计分。

(二)科研项目类

①获得研究生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项目等校级研究项目立项主持的,每项计10分;

②参与导师课题,且成果标注了导师课题名称的,在上面同级别期刊计分标准基础上另加5分(成果发表时间超过所标注的导师课题结题时间一年的,不计此分)。另外,提供结题证明材料且有署名的(排名在前4以内),国家级项目计20分,省级计10分(由学生需提供结题证明或标注课题号的成果)

注:同一成果署名不同作者姓名重复发表(包括学术会议使用),一律不重复计分;在论文集中的论文标注了课题来源的,不计课题来源分。

(三)科研获奖与学术活动类

①获得省部级社科奖(政府奖励),一等奖计100分,二等奖计80分,三等奖计60分;参加“大学生挑战杯”科技创新竞赛和“互联网+”科技竞赛获奖,特等奖计100分,一等计80分,二等计60分,三等计40分;作为成员获奖的,位于排名前三分之一的计35分,中间三分之一的计25分,后三分之一的计15分。

②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以第一作者署名提交论文,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10、8分,优秀奖同三等奖计算,宣读论文同一等奖计算(获奖需提供证书,宣读论文需提供会议议程作为证明)。

③参与省级研究生论坛获一、二、三等奖的成果,分别计20、15、10分,仅收入论文集的计分法与上条同。

④在学校知行论坛学术活动中,获得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5、4分;校级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10、8分;学生同一年度参赛,在院级和校级都获奖的,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值计入。以太阳集团电子游戏名义参加兄弟院校学术活动交流并获奖的,其奖励定级与学校的校级学术活动级别对应。

⑤学术会议。学生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一次计加1分,3分封顶。

(四)参评成果认定范围

所有参评研究生奖学金的成果,只允许在研究生学习期间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上年度没有来得及纳入的科研成果在经过学院核实的情况下可以计算为当年度科研成果参评奖学金。

以上所提到的参与评价的学术成果、科研获奖以及学术活动,其署名单位均应为太阳集团电子游戏。

四、对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初步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间向培养单位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诉,本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会及时核实并予以答复。如研究生对所在培养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期间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发放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五、本细则由教授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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